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D
留言日期:
2024-11-22
主题:
退役军人安置
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现役,目前在其他省份服役,想咨询转业安置政策。 1.本人2013年高考后就读军校,高考时在深圳参加的,但是当时户口在汕头,我的入伍地应该是深圳还是汕头? 2.目前,转业到深圳安置的条件、要求是什么?参照的是哪些制度规定? 3.转业安置时有多个选项,比如回到原籍、随配偶等等,这些是否存在优先级? 4.存在随父母户籍安置这一条件吗?比如我父母目前还未落户深圳,待我父母落户深圳后,我能否转业回深圳?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28
答复时间:
2024-11-28
答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来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十八条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十九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自主择业的;(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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