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余先生
留言日期:
2024-11-19
主题:
关于社医保断缴期间就医自费部分在社医保补缴后能予以退还自费就医的费用嘛?
内容:
尊敬的医保局领导,你们好! 想咨询一下事宜: 1.关于社医保出现断缴(比方7/8/9这三个月后台显示我的社医保是补缴的)此处想了解断缴一个月后补缴到位了,这种情况是否会影响到我后续整体的医保政策权益? 2.在医保断缴期间我们去医院就医无法通过医保统筹账户报销,均为个人自费。想了解此部分自费就医的,是否在次月医保补缴后,可以去医院医保科进行自费部分的一个费用申请退费(就医医院是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红荔院区)? 麻烦帮忙进行权威官方的回复下,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19
答复时间:
2024-11-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及所在地级以上市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相关费用。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申报缴纳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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