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蔡
留言日期:
2024-11-16
主题:
关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蓝芩口服液药店无法刷医保卡的问题
内容:
您好,我于2014年11月16日在深圳市华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丽文光分店购买蓝芩口服液一盒(规格:每1毫升相当于饮片2.12克,包装10毫升/支×6支/盒),但被药店告知不是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故无法使用医保卡支付,查药店系统返回信息为“检测商品目录匹配情况,接口返回错误信息!所有商品未匹配或药品目录不存在”。经查贵局官网发布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蓝芩口服液(规格:每1毫升相当于饮片2.12克)属于国家谈判药品(ZA04B-清热解毒剂-乙类,编号11),协议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也是医保范围内的药品,故我所购药品应当是在深圳医保目录内的,请贵局确认一下该药品是否在医保目录内。如在医保目录内请告知后续应当如何购买才能使用医保卡支付,医保药店为何不能使用医保卡,如不在目录内请告知具体的政策依据。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18
答复时间:
2024-11-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经查询,蓝芩口服液属于医保乙类药品(OTC),参保人在深圳市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该药品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经与深圳市华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丽文光分店相关负责人联系,其药店因未及时更新此药品医保编码而无法通过医保个人账户进行购买,现已督促该药店进行药品医保编码更新,并告知您该药店目前已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此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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