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胖屁哲
留言日期:
2024-11-12
主题:
转业军官岁随配偶落户条件是否有“结婚时长”要求
内容:
已知深圳作为副省级城市,随配偶安置需要配偶取得深圳户口满 2 年,问题是 1. 转业落户深圳是否有结婚满 X 年的要求? 2.如果已婚军官不符合随配偶安置条件,但军官本人父母户口在深圳,且身边无子女,可以接收安置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15
答复时间:
2024-11-15
答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来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退役军人在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安置的,除符合其安置方式对应的规定条件外,按照本人部队驻地安置的,还应当在驻该城市部队连续服役满规定年限;按照投靠方式安置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因《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释义暂未出台,具体执行标准以国家后续规定为准。2025年安置的转业军官安置地条件适用政策范围待国家明确后执行,广东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具体措施办法仍在研究中。关于转业军官个人是否符合进深圳市安置,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向各部队转业移交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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