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先生
留言日期:
2024-11-11
主题:
咨询企业废水处理后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的采样频率要求
内容:
深圳某企业环评批复要求生产废水处理后部分回用,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 洗涤用水要求。该标准5.1.1要求水样为24h混合样,应至少每2h取样一次,以日均值计。请问深圳市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在环境管理上要求回用并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要求时,是否需必须要采集24小时混合样才可以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
另外在《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明确要求不可采集混合样的指标,应如何采样混合样?还请贵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