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DK
留言日期:
2024-11-09
主题: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划转
内容:
工作关系已经从深圳转到广州四年了,办理了省内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划转,仍无法在广州使用深圳个人账户余额。应该如何申请才可以在新的工作地点使用个人账户余额?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11
答复时间:
2024-11-1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2〕6号)第十四条规定,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深圳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在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继续使用,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无法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持相关票据和病例资料,向市医疗保障经办申请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药机构名单,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详细查询。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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