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先生
留言日期:
2024-11-01
主题:
公司食堂异物问题咨询
内容:
您好!请问在公司食堂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品中有头发、烟头等异物,是否可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向其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01
答复时间:
2024-11-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4年11月7日,已短信告知您,经核实,如若在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品中有头发、烟头等异物,应及时保存异物照片、消费凭证等相关证据,有条件的情况下保存证据原物,避免因证据缺失陷入维权困局。发现问题后可先与商家联系,反映餐食存在的异物问题,说明情况并要求解决问题;如果商家无法解决或未给予满意处理,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组织调解;最后,如果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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