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胡芳
留言日期:
2024-10-30
主题:
房产继承
内容:
你好。我先生去世,他是二婚,有儿子判给前妻,父母还在,房子是我们的婚前财产,现在第一继承人包括我、他父母、他儿子。他在深圳有一套房子,我们都在异地。所以想咨询一下,1.办理房产继承可不可以全程在网上办理。如果不能全程网办,是不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2.这种情况办理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01
答复时间:
2024-11-01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房产继承事项回复如下:如需办理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相关适格主体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条的具体规定备齐材料,向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开展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网办服务,但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业务除外,办理非公证继承不动产业务的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进行继承材料查验并接受相关询问。另,如属于公证继承或依生效法律文书继承,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及代理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可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现场见证。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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