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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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10-25
主题:
视同参保年限的核定
内容:
领导,2024年1月已达到退休年龄,2012年入深户,外省参保15年多,深圳参保17年多,重叠3年多。目前续保未办退休,有几个疑问特请教: 1. 1994年7月分配在外省国企,已向深圳人才中心申请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通道传递给宝安社保局,请问社保局审档核定视同参保年限需要多少个工作日? 2. 1998-2004年期间,在广深私企工作多年,无参保记录,这一段时间是否可以核定视同的年限?可以的话,办理手续? 3.在办理退休前停保?还是等社保通知退休办结再停保呢? 4. 还在纠结是否继续参保,正常来说交越多,越晚退休,退休工资会高。但是否有政策从2025年起执行,导致退休工资中某些项目比2024年办退休的少? 5.2012年起深户一档,退休后的医保如果以一次性补交,如何计算?如何缴费?是否可以以单位续交? 盼指导和答疑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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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2024-10-29
答复时间:
2024-10-29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0月28日通过致电您,告知审档业务和退休业务办理流程,及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原则。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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