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处理,受理编号:深城管2024字第800528号,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回复:市民您好: 关于您咨询“《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具体规定以及如何落实”等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关注。其次,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管理单位指区城管部门以及特定场所或区域的管理主体。例如犬只违反规定进入公园,公园管理单位可以暂扣犬只。管理单位暂扣犬只后,应联系所在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暂扣犬只进行收治,并由区城管部门按规定对养犬人进行处罚。 关于“号牌”问题,目前深圳市通过芯片和鼻纹来识别犬只身份。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深圳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养犬人应当在办理完养犬登记后三十日内,前往指定地点植入电子芯片。犬只因犬龄、体制等特殊原因不能植入芯片的,需录入鼻纹信息,用于身份识别。植入芯片或录入鼻纹有利于开展养犬管理工作:一是可以证明犬只主人的身份,有效确定一些争议犬只的归属;二是在犬只丢失后,如果被送到宠物医院、收治中心等机构,可以用专业设备识别犬只身份,能够第一时间联系犬主,有效帮助市民尽快找回丢失犬只;三是借助深圳市养犬管理服务综合平台,通过芯片能够精准实现犬只溯源管理,有效杜绝遗弃犬只行为,减少流浪犬数量;四是发生涉犬纷争时,能够杜绝犬主不承认犬只归属推脱责任的现象,有效减少犬只伤人和肇事等问题的发生率;五是携带犬只境外旅游时,犬只必须注射芯片方可出入境,为犬只注射芯片可为携犬出入境提前做好准备。 关于如何获取违规养犬信息,通过什么方式来保障《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当中的处罚规定在实际中能够得到落实问题。近年来,我局对于养犬管理工作一贯高度重视,组织全市城管执法部门持续开展“睦犬”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全面整治犬只伤人、扰民、污染环境卫生等违法违规养犬乱象,严厉打击恶犬伤人行为,切实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和安全。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800余宗,罚款40余万元。在物业小区、社区中,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可联系所在辖区街道综合执法队前往查处,也可随时拨打12345热线反映。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