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韩女士
留言日期:
2024-10-24
主题:
关于补缴1996年至2001年养老保险的事宜
内容:
尊敬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您好! 由于原单位在1996年至2001年期间未购买社保,导致我比同龄人工作年限少了很多,也直接影响五年后我的退休收入。以前工作时年纪小,单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工资发的也是现金,没有工资表,工资金额是写在信封上,签收完,取完现金就收回去了。时值今日,时间已经过去28年,原单位我也找不到,请问该如何补缴此阶段社保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29
答复时间:
2024-10-29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致电您,经沟通了解,告知超出法定追溯时效补缴,需补缴人员与补缴单位共同申请,提供原始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劳动合同、发放工资银行流水、工资表、会计凭证等。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