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林姐姐
留言日期:
2024-10-24
主题:
某企业工业用地可以利用多余空间做展厅(文化属性)吗?是否有期限?如不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内容:
某企业工业用地可以利用多余空间做展厅(文化属性)吗?是否有期限?如不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28
答复时间:
2024-10-28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工业用地多余空间能否用于建设展厅问题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土地使用者应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应予限期纠正,并可处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的罚款。拒不纠正的,土地管理部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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