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王先生
留言日期:
2024-10-22
主题:
追询:商铺落地玻璃开启窗改玻璃门,如何申请审批及具体办理流程?
内容:
问题:我方办公商铺位于福田一小区商业裙楼(注:商业裙楼与住宅之间有架空层和转换层),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消防检查告知一楼面积大于120平方米消防规定要有两个安全疏散出口。为了满足消防要求,我方需将一楼落地玻璃开启窗改成玻璃门。该落地玻璃及开启窗只能由我方使用,具有结构上、利用上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属于我方业主专有部分。开启窗改玻璃门处对应的是室外公共区域,符合消防要求。 “装修管理办法”中提到,部分装修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经查贵局网上服务窗口,各服务事项中均无符合的,请问如何申请审批及具体办理流程?
贵局昨日回复:“将落地玻璃开启窗改成玻璃门(开启窗改玻璃门处对应的是室外公共区域)涉及改变建筑外立面,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请问具体的审批部门是哪个?具体流程请告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