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123
留言日期:
2024-10-18
主题:
转租押金纠纷
内容:
他人(租客)转租房子给我,我交了3000押金,目前在搬进去之前,发现房子存在被法院清退的情况。房子有问题影响居住,但他不退押金给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18
答复时间:
2024-10-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答复内容:

你好,以下回复供你参考: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退还押金问题的解决途径:

(一)关于押金的条款,房屋租赁合同中可以自己约定。如果没有可没收的明确约定,并且房客与房东没有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应当返还。

(二)如果想提前退房,房东无过错,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非承租人构成根本性违约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

(三)租期已满或者房东存在过错,不退押金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你也可以自行联系社区进行调解。

如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咨询法律相关问题你可以拨打全省统一的法律援助咨询电话12348,咨询你关心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前往各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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