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毛小姐
留言日期:
2024-10-15
主题:
已经自费的疫苗类型,能否使用个账抵扣的形式报销
内容:
你好, 我是深圳户籍,一档在职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余额。 我的宝宝是今年5月份出生的,我给宝宝办理了深圳少儿医保。 我们在6月,7月接种“五价轮状病毒疫苗”时,说不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里的个人医保余额支付。 但是在今年9月,出了通知,所有自费疫苗均可以使用医保个账支付。 那请问我之前给宝宝接种的已经现金支付的”五价轮状病毒疫苗“能否申请使用医保个账抵扣,报销现金支付的费用。 如果可以,如何申请? 期待回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16
答复时间:
2024-10-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自2024年9月6日起,参保人已办理“个人账户活化使用”或“医保家庭账户绑定”业务的,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其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合规自费药品费用。在此之前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可重新结算。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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