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江江
留言日期:
2024-10-12
主题:
生育津贴
内容:
一次性申领生育津贴,剖腹产的,是生产后128天还是128+80天才可以申请一次性申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12
答复时间:
2024-10-15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条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自2023年12月中旬开始单位生育津贴可以申请按月拨付或一次性拨付两种方式。系统根据申领时职工是否休完产假自动判定拨付模式。提交申请后,并对未拨付月份的人员上月缴费信息进行校验。如果未拨付月份的人员上月存在缴费的,则生成对应月份的生育津贴拨付数据,无缴费的按对应月天数扣减待拨付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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