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先生
留言日期:
2024-10-10
主题:
深圳户口,公积金怎么提取偿还东莞2015年的房贷,或者如何办理商转公
内容:
本人一直在深圳工作,有购买深圳公积金超过15年(余额23W),2015年在东莞买房,商业贷款(余额38W)(工商银行)目前一直在还贷款中。 本人想提取公积金偿还东莞的房贷减轻压力,但是根本都没有办法办理,要么就让转户口销户提取,要么只能按租房每月提取一点点。请帮忙想办法如何办理商转公,或提取余额还贷,让长年工作购买深圳公积金的劳动者能够使用到自己公积金,否则公积金一直在缴,一分钱都用不上。商贷一直在还,根本都没有解决方案。希望能够是解决老百姓难题,指一条合法解决方案。谢谢!盼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11
答复时间:
2024-10-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缴存职工在异地城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相关贷款政策。目前还贷提取业务仅限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深圳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暂不支持用于偿还购买异地住房的贷款本息。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三年以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相关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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