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谢先生
留言日期:
2024-10-09
主题:
公积金全部提取
内容:
个人在深圳名下有一套商务公寓,目前还在还贷,是否可以把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了,如何操作。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11
答复时间:
2024-10-12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商品住房(住宅类)是指以下住房:(一)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土地用途包含居住用地属性,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单身公寓、单身宿舍、公寓、宿舍的住房。(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住宅的住房。根据您的描述,商务公寓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

  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提取业务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要求有所不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的提取业务。目前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等自助服务平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办理部分提取业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