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热心市民
留言日期:
2024-09-30
主题:
监督
内容:
深圳市的洋涌河可不可以钓鱼?如果不能钓鱼为什么不公开禁钓文件?水务局外聘临时工为什么没有工号?公民难道没有权利监督政府人员的工作吗?要求查看洋涌河禁钓文件的权利都没有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02
答复时间:
2024-10-02
答复单位:
深圳市水务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10月1日上午,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您,确定其具体问题为钓鱼时安保劝离时态度欠佳。对于钓鱼行为,我中心采取劝离措施。理由如下: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网、电、炸、毒鱼虾等水生动物的活动”和《深圳市民文明游河湖公约》第一条“不在禁止区和不适宜区域内戏水、垂钓”,我中心一直对市民在河道钓鱼行为采取劝离措施。2.由于河道上游水库有不定期放水的情况,及深圳市降雨分布不均、河水具有暴涨暴落的特点,市民在河道行洪断面内、临水临边区域垂钓有跌入河道造成溺水溺亡的风险,同时抛洒鱼钩也会影响周边游玩市民的安全,从市民人身安全角度考虑我中心会对钓鱼人员进行劝离。3.鱼饵对河道水质,塑料袋等垃圾对河道环境均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故我中心会对钓鱼人员进行劝离。对于安保人员,我中心将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意识,确保文明礼貌执勤,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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