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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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恶意别车的受害方
留言日期:
2024-09-19
主题:
对方车辆加塞不成功后恶意别车为什么交警中队不处罚
内容:
本人行驶车辆在排队掉头,对方车辆插队不成功,在双方完成掉头后对方别车,报警后西乡交警中队第一次糊弄说没发生交通事故就不处罚,第二次答复我说我也有过错,一会说我刹车才导致对方变道、一会又说我应该刹车,为什么乱变道的车辆不处罚?为什么有行车记录仪和公安监控为证都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在机动车道内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或者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