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DCL
留言日期:
2024-09-18
主题:
深圳医保不能共济给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内容:
深圳医保余额为什么不能共济给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广州和其它城市的为什么可以,深圳搞特殊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9-18
答复时间:
2024-09-1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规定,参保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费用。目前已经实现了个人账户给我市参保的家庭成员共济使用,随着医保信息化建设的推进,预计今年年底将扩大到省内异地参保的家庭成员。如需了解医疗保障最新资讯,请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查看。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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