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张桓瑄
留言日期:
2024-09-05
主题:
事故开具未超速证明
内容:
7-28在环城西路,我驾驶车辆因路面坑洼发生爆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鹏大队的交警判定为意外事故并开具相关证明,但并未对我是否有超速或有他违法驾驶行为作出描述。 后续我和路政方面进行沟通赔偿事宜的时候,对方认为我存在超速情况,需要交警提供行驶中未超速相关证明才同意进行赔付。 我曾向交警提供带车速显示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作为证据,想咨询能否帮助开具相关证明。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9-06
答复时间:
2024-09-1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2024年9月6日深圳交警大鹏大队工作人员已致电您沟通,就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处理。感谢您对深圳交警工作的支持与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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