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球球
留言日期:
2024-09-03
主题:
生育津贴相关问题
内容:
第一:经咨询单位人事科,说是剖腹产没有休够128天是不能申请到生育津贴的,请问是否属实? 第二:产假是不是从分娩那天算,或者分娩之前,例如9月30号分娩,可以从30号开始休。10月1号分娩,产假开始日是不是1号 第三:9月30开始休到2025年2月4日,共计128天,这样子春节的假期是不是也纳入了产假的假期? 第四:如果没有休够128天,只休100天,单位发放了另外28天的绩效工资,是不是影响生育津贴的申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9-03
答复时间:
2024-09-0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职工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已足额按月垫付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领生育津贴。关于职工生育津贴申领的具体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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