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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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不是深圳人,是打工人
留言日期:
2024-08-27
主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
内容:
2022年05月19日有网友咨询“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这里的工资包含我今年2月发的去年年终奖吗?”,官方给予了回答如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包含职工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金。该回答未明确指出,在23年发放的22年的年终奖算22年,还是算23年的工资组成部分。 我司在计算缴存基数时,以“根据集团标准化管理要求,及统计局口径,现调整公积金统计口径为’何时发何时统计’”发步通知,并对“何时发放合适统计”解释为:23年发放的22年年终奖,算23年的工资组成,在24年7月调整缴存基数时才计算该笔收入,以此类推。 简单来说,去年的年终奖,今年发,明年参与计算缴存基数。假如在公司任职5年整,只有3个年终奖可以参与缴存基数的计算,请问公司这样计算方式是否符合公积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是否合理? 相关制度条文不够详细,希望官方能给予明确的解释和回答,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29
答复时间:
2024-08-30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工资的构成,是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进行认定。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工资实际所属时间进行计算,如2023年发放的年终奖实际归属年份为2022年,单位在2023年调整缴存基数时应当将该年终奖纳入计算。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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