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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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不是深圳人,是打工人
留言日期:
2024-08-27
主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
内容:
2022年05月19日有网友咨询“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这里的工资包含我今年2月发的去年年终奖吗?”,官方给予了回答如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包含职工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金。该回答未明确指出,在23年发放的22年的年终奖算22年,还是算23年的工资组成部分。
我司在计算缴存基数时,以“根据集团标准化管理要求,及统计局口径,现调整公积金统计口径为’何时发何时统计’”发步通知,并对“何时发放合适统计”解释为:23年发放的22年年终奖,算23年的工资组成,在24年7月调整缴存基数时才计算该笔收入,以此类推。
简单来说,去年的年终奖,今年发,明年参与计算缴存基数。假如在公司任职5年整,只有3个年终奖可以参与缴存基数的计算,请问公司这样计算方式是否符合公积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是否合理?
相关制度条文不够详细,希望官方能给予明确的解释和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