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雪
留言日期:
2024-08-26
主题:
变更名称后的曾用名是否可以再被使用
内容:
深圳市公司迁址后,名称中不再含有“深圳”字样,变更后的曾用名是否可以立即被其他公司使用?是否有不得使用的期限限制?是否需要曾用名人同意?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26
答复时间:
2024-08-3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通过政府在线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经核实,需商事主体变更一年后方可使用企业曾用名,无需曾用名企业同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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