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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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8-26
主题:
办理延迟退休后医保如何续缴
内容:
我父亲2024年7月份满60岁,社保与医保未交满年限,社保已办理延迟退休成功,8月份已续费,医保未一同扣费,不知如何续交,另服务人员让查询医保年限认定,也不知道怎么查询,望回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26
答复时间:
2024-08-2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认本市为退休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的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的,停止缴费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退休时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需要继续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一次性缴费的人员,缴费达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可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网办—掌上办事—办事(查看更多)—职工医疗退休业务办理医疗年限认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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