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Aone
留言日期:
2024-08-22
主题:
关于糖尿病慢性病的异地就医买药政策咨询和办理单位咨询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本人就糖尿病慢性病的情况咨询一下问题:本人缴纳深圳医保,单位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3331号,长期在天津上班,单位体检查出血糖异常,目前已经在天津三甲医院确证为2型糖尿病,已经用药控制血糖1年以上。目前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可以在天津使用医保卡进行买药就医,现在想正对糖尿病慢性病的政策提出一下问题:1、因本人长期在外地,使用异地医保,想办理门特,天津糖尿病门特是需要鉴定的,深圳糖尿病需不需要鉴定?离我们单位最近的鉴定单位推荐一下;2、因本人长期在外地,如果在深圳不需要鉴定,想享受糖尿病门特待遇,需要找那些部门,办理那些手续才能够享受?离我们单位最近办理单位推荐一下;3、糖尿病门特能够异地使用吗?怎么使用?还有关于糖尿病慢性病长期使用药物的门特办理或者签约家庭医生能够详细的讲解一下,并推荐一下签约单位?以上感谢解答。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22
答复时间:
2024-08-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收悉。一、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等规定,参保人异地就医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应当首先在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诊断资质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待遇认定。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医的,可以在就医地符合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认定。故,您在省内符合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认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业务管理部门将待遇认定信息上传至两定机构结算管理系统备案。二、若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的,您可在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公布的具有门特病种诊断资质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应门特病种准入标准对参保人予以审核确认,并将相关审核确认信息上传两定机构结算管理系统备案。您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疾病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如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附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流程向专科接诊医师提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或致电咨询认定医院是否可委托他人代办);或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门诊特定病种预申请认定,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待预申请认定业务提交成功后,携带已上传的相关病历资料原件以及申请表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流程向专科接诊医师提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或致电咨询认定医院是否可委托他人代办)。三、待您完成门诊特定病种审核确认手续后,您可在您异地就医备案地按规定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目前,糖尿病已可在跨省异地就诊直接结算,已办理异地长期备案的参保人异地糖尿病就诊支付比例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退休人员提高5%);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按照上述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上述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感谢您对深圳医保工作的支持。如需了解更多和最新的医保资讯信息,请您关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和“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