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不懂就问
留言日期:
2024-08-15
主题:
深圳市是否提倡育儿假,育儿假工资为何按照最低标准?
内容:
育儿假出台本身就是鼓励父母和企业员工更多的时间参与到小孩成长,但是制度/政策在薪资发放上又规定“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就会倾向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去计算员工假期,反而变成扣钱休假,跟事假基本上没差别。同比全国其它省市政策,都是统一按照正常工资计发,没有最低工资标准的。 建议政府在此处重新修订标准,统一为正常工资标准,降低小孩父母的负担,也让我们有更多信心参与和维护政策的落地,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16
答复时间:
2024-08-1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我市目前执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2月修正)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之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育儿假自条例公布之日起施行。有关假期的执行细则问题,可按用人单位制定的有关细则执行。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落实本条例规定假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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