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赵女士
留言日期:
2024-08-13
主题:
咨询深圳社保员工在东莞就医报销
内容:
我的社保缴纳在深圳,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职工参保人,长期居住和工作地在东莞。 我目前没有深圳户口,且公司不属于深圳直通车企业。 请问如果我在东莞当地看病 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是否可以报销?是否按照深圳当地报销比例? 2.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是否可以报销?是否按照深圳当地报销比例? 3.我是否可以使用深圳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4.东莞哪些医院可以报销?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13
答复时间:
2024-08-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3〕7号)规定,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在备案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当选定一家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药机构名单,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详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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