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ghost
留言日期:
2024-08-12
主题:
这个文件还在有效期吗?
内容:
〔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实施细则的通知还在有效期吗?环卫工可以依据这个文件要求环卫企业补缴少发的工资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13
答复时间:
2024-08-1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案件号:深城管2024字第592114号,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回复: 市民您好!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环卫工人待遇,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的实施细则》(深府办〔2017〕4 号)等文件,规定环卫工人基础工资不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要求环卫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深圳相关标准为环卫工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做到应保尽保,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按规定及时发放高温津贴,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足额发放工资等。同时,我处通过日常环卫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工作严加监管,并要求各区和街道加大对环卫行业用工和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如市民发现有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行为,欢迎拨打热线12345,提供辖区、企业、违规情况等具体信息,以便及时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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