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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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留言日期:
2024-08-09
主题:
新生儿医保政策了解
内容:
您好: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3月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新生儿监护人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于新生儿出生180天内在我省任一统筹地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不受户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请问《通知》下发后在深圳出生的非广东省户籍户口(父母双方都有深圳社保)新生儿是否能办理深圳医保?深圳市有无相关政策的落地时间和具体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