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曾先生
留言日期:
2024-08-08
主题:
公积金提取
内容:
本人佛山有房,办理了佛山公积金贷款。婚前购买,婚后妻子在深圳工作,有缴存深圳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深圳公积金用于每月还房款?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12
答复时间:
2024-08-13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目前还贷提取业务仅限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深圳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暂不支持用于偿还购买异地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三年以内,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同一套住房,职工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有关提取业务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办事指南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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