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elenpeng122
留言日期:
2024-08-07
主题:
退休人员医保断交月份补缴及医保一次性趸缴事宜
内容:
我于今年4月份退休,但手续于今年7月份才审批完成,导致期间5、6月份医保断缴。7、8月份医保已按月缴纳。8月7日在“深圳医保”公众号上申请退休医保一次性趸缴后还未缴费,收到“参保状态为停交”通知。因本人现在长住在老家,想咨询问题:1、可否先于线上办理撤销一次性趸缴申请,然后在线上补缴5、6月份的医保后再申请退休医保一次性趸缴?2、如果不能补缴5、月份医保,直接办理退休医保一次性趸缴,对我的退休医保待遇有何影响?3、是否直接将一次性趸缴的费用存到社保金融账户即可恢复正常参保状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07
答复时间:
2024-08-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认本市为退休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的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的,停止缴费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退休时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需要继续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一次性缴费的人员,缴费达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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