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Nikyo
留言日期:
2024-08-06
主题:
自用相机出入境
内容:
从深圳入境香港,携带自用相机佳能200D,前几年在线下实体店现金购买,发票找不到了,会被要求交税吗?从香港回来的时候,会被要求交税吗?我看到规定是说价值5000元以下的是不用填申报单,但我看到最近大家都反映,检查很严格,使用痕迹明显的都会被要求出示购买记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07
答复时间:
2024-08-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属于海关征税问题,经咨询,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从深圳出境去香港,相机不属于香港海关应课税品,可以免税入港;从香港入境回深圳,年满18周岁且15日内无香港出入境记录的内地居民,携带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物品,无需填写申报单可免税通过。如无法证明所携带物品价值的,建议在去香港时及时在深圳海关进行申报。如有进一步关于申报税款、申报单的疑问,可向全国海关咨询热线12360或现场海关工作人员咨询,以海关部门意见为准。感谢您对口岸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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