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周舟
留言日期:
2024-07-25
主题:
医保参保地更新
内容:
我已经申请深圳非灵活就业人员非深户一档医疗缴纳,7.23号已经扣费,今天激活了社保卡,但医保电子凭证里的参保地显示不出深圳来,看病用不了医保,请帮忙更新。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25
答复时间:
2024-07-25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规定,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在其他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信息将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同步上传。如参保人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而无法通过医疗保障公共平台查询到参保信息,建议向参保属地的医疗保障部门咨询是否存在重复参保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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