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木子
留言日期:
2024-07-23
主题:
深圳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异地住房商业贷款提前还款
内容:
你好,我在深圳有一套已使用公积金贷款按揭中的小房子,也在广东省中山市有一套商业贷款按揭的房产。目前公积金账户还有三十多万,我想了解一下,能否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于中山的房贷提前还款?如果可以,可以有多少额度?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25
答复时间:
2024-07-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目前还贷提取业务仅限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深圳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暂不支持用于偿还购买异地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三年以内,可申请办理异地购房提取。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购房提取申请。符合异地购房提取申请条件的,职工可以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在线申请。

  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申请提取一次,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一套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