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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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7-22
主题:
医保药物需自费咨询
内容:
本人为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需要长期服用甲氨蝶呤这一药物。此前就医,均能使用医保进行甲氨蝶呤的付费。 但7.20日去南方科技大学医院就诊,医生反馈,由于甲氨蝶呤这类药物的说明书上适应症疾病未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所以医院开此药物,须患者进行自费。 甲氨蝶呤作为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的一线常用药物,如果是由于该病未在说明书适应症里,而不能有医保,是不是不太合理。这对于类风湿性关节炎这一慢性病患者群体来说,无形中增加了日常的患病开销。 希望医保局能根据药物的实际应用的适应症来进行划分来规定该药物能否医保还是自费。而不是完全的按照说明书来进行,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23
答复时间:
2024-07-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收悉。已向您解释药品能否使用医保支付的条件,经查询,甲氨蝶呤片属于医保目录内甲类药品、无限制性支付条件,但因类风湿性关节炎非药品说明书适应症,因此该类药品医生为您开具由自费支付。关于您提出的根据药物实际应用的适应症来判断能否使用医保支付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建议按程序优化、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此外,有关该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的问题,您亦可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馈,进一步优化其适应症。感谢您对深圳医保工作的支持。如需了解更多和最新的医保资讯信息,请您关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和“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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