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光明打工人
留言日期:
2024-07-18
主题:
关于润宏城所在社区户口落户问题
内容:
小孩25年上小学,现为光明区楼村户口,但房子买在润宏城,还未交房,无法办理入户,但光明区入学政策要学校学区户口,请问应该如何将户口迁移到润宏城所在社区户口,如果未迁移户口,导致买房人类别比社区租房学位类别低,这个如何解决?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24
答复时间:
2024-07-2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市内移居问题光明公安分局已收悉,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跟进处理,现答复如下: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市内移居管理规定,迁至本人房产立户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2、尚未立户;3、已入伙;4、住宅用途房产(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如购买房产尚未或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房款缴交票据以及申请人近两个月的水费或电费或燃气费缴款单据。因您购买的房产未交付,暂无法为您办理入户业务。

感谢您对光明公安分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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