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arry
留言日期:
2024-07-15
主题:
关于被现场传唤及相关处理流程的咨询
内容:
2024年7月14日晚上,20:10本人携家人开电动自行车在龙华体育馆与书城是,与对方发生口角,对方我们进行冲撞,然后逃逸离开。我们随后在在100米的地方找到对方,并找对方理论,对方对本人冲撞有身体接触(有视频),我们报警。交警来了以后,我们发现对方电动车无牌,也没有佩戴安全帽。由于对方一直说我们辱骂他们,现场交警并未对双方进行任何处理,到龙华交警中队后交警说是由于双方发生口角产生的纠纷不归他们管理,对于我对他们电动车的问题质疑并未采纳,随后建议我们报警。到辖区派出所处理,9:35再次报警,由于属地问题,转让到龙华区油松派出所,10:20左右到油松派出所,派出所首先进行协调,但是对方坚决不承认错误,并我进行嘲笑。派出所说因为我们在发生口角时候,我对对方进行辱骂随即对我进行传唤,于是将我进行拘捕。具体流程龙华区油松派出所内部有记录的,不一一描述。我有疑问交警与派出所的处理流程合规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15
答复时间:
2024-07-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咨询的问题龙华分局已收悉,经核实,油松派出所接群众报警,依法传唤涉事双方到所配合调查。后因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有调解意愿,油松所民警搭建平台、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协商达成一致。若有疑议,您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反映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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