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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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留言日期:
2024-07-12
主题:
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计算取数是按发放期还是所属期
内容:
缴存基数计算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因为当月工资次月发放的问题,那这个计算是按工资所属期,还是按照工资发放期呢? 23年12月工资是在24年1月发放的,这个是要纳入计算吗?23年年终奖也是24年1月发放的是否也纳入23年年度工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16
答复时间:
2024-07-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含年终奖)。缴存基数是按工资归属月和本年度的年终奖来界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缴存基数上限。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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