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郁金香
留言日期:
2024-07-12
主题:
广州医保个人余额转入深圳
内容:
你好: 我的户籍在深圳,目前在深圳参保。之前在广州工作二年,请问我的广州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如何转入深圳?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12
答复时间:
2024-07-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系统查询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对其所咨询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予以详细政策解答。同时告知求助人:一、参保人跨地区就业,符合转入本市条件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入;在我市医疗保险正常状态下,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线上或线下方式(均可)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后续我市医保转移经办部门会根据转出地提供的联系信息,将申请人在省内的医疗关系参保信息转移至本市。二、我市按要求落实《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的规定,即参保人办理基本医保关系省内转移接续业务,个人账户资金不随医保关系转移,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可按规定在跨省和省内跨市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使用。三、目前,因广东省内医保个人账户存在不同的管理模式和不同的结算方式,可能影响到参保人个人账户在省内跨市直接结算使用,我局已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上级主管部门目前正在着手研究从省级层面优化各地医保信息平台,如有最新进展,我们将第一时间反馈。求助人如需了解更多和最新的医保资讯信息,请关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和“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