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云破月
留言日期:
2024-07-10
主题:
深圳医保个人余额不能在湛江使用
内容:
你好,我2023年1月之前在深圳购买的社保,目前深圳医保个人余额还有6000多,2024年5月后到广东湛江雷州工作,到7月9日之前,个人余额在雷州大部分的药店去试过,都不能用,多次咨询深圳宝安医保给我的回复是跨地区医保不划转,不提现,可跨市使用,目前的问题是跨市不能用,请问是什么问题?7月9日7点左右,宝安医保局有电话告诉我,要我去找一找,可能有部分药店能用。实际情况是昨晚找了5,6家不同品牌的连锁药店,都不能使用。身边朋友从广州或是其他地市到雷州的,大多都能用,为什么深圳的不能?还说广东社保一卡通,这个通是通的哪里?还是说湛江不是广东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10
答复时间:
2024-07-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异地使用个账的前提是医药机构结算的时候通过国家平台系统1101接口接口获取的参保信息要选择深圳的参保,就能使用个账。结算不能使用POS机结算深圳医保,市民可先确认就医医药机构是否为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微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再找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按照规定结算,如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不会操作可找就医地相关部门协助处理。若确认报错问题需深圳协助处理,市民可提供相关报错截图以进一步处理。 开通“个人账户活化(账户支付比例自付费用)”功能后才能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自付部分。开通后个人账户支付比例自付部分不纳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不同人群补助等待遇的支付范围。开通、关闭可从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网办--掌上办事--搜索--个人账户活化使用。未开通之前的就医费用自付部分无法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开通活化后的异地住院费用可先使用异地医保结算,剩余自付部分带身份证件、发票、清单、出院小结到深圳就近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申请报销或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预申请。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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