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花落
留言日期:
2024-07-10
主题:
咨询
内容:
本人深圳社保,老婆未就业也没社保。因为工作原因,老婆一直在东莞产检,费用是我自费出的。8月老婆将在东莞生小孩。请问到时候生完小孩,我这边能申请什么费用报销?生育津贴能报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10
答复时间:
2024-07-1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申请拨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网上预审核申请① 登录官网,进行预审核申请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在线办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预审核”,填写资料上传后,后台业务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核,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 ② 邮寄/线下提交材料申请参保人将材料邮寄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部门(邮寄地址将发送短信告知)或备齐材料到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工作人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资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处理。线下申请参保人准备材料,向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资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处理。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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