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咖啡鱼
留言日期:
2024-07-04
主题:
生育医疗 报销标准
内容:
请问下,如产妇已正常交够生育险,前5个月在深圳产检,后面在广东省外产检,并在省外医院单胎顺产分娩,所以需要全程产检自费,生产后再回深圳报销产检费用2600+分娩费用3200=5800元吗?省外医院等级有区分吗?分不分公立私立? 原文:自2023年10月1日起,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标准:自确定妊娠至分娩,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定额标准支付2600元;自确定发生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不超过2600元。    单胎顺产分娩3200元,单胎难产(指臀位助产、臀位牵引胎头吸引、胎头旋转,产钳助产):5200元;单胎剖宫产分娩6000元;多胞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04
答复时间:
2024-07-05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解释《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关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并指引您查询医保资讯的具体途径。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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