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豆芽
留言日期:
2024-07-03
主题:
关于公积金缴纳基数上限调整的问题
内容:
你好,2024年6月30日,深圳上年度的平均工资已经更新,怎么还没收到公积金缴纳基数上限调整的通知,请问今年是不会调整上限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08
答复时间:
2024-07-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自2024年7月1日起,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3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 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其中,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市统计局公布的 2023 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12,取整到元。2024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在本次缴存基数调整范围内,仍沿用当前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和缴存业务办理指南,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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