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August
留言日期:
2024-07-02
主题:
在深参保多年,现去外地参保。退休时能将医保转回深圳,在深圳办理退休吗?
内容:
各位领导、工作人员: 你们好!这个问题是我替爸爸询问。我爸爸是四川籍,已经49岁了。现今他在深圳参保了20年,由于工作需要,他即将前往南京工作,预计在南京工作10年后退休。想问,我爸爸能将深圳的医保暂停,在南京继续交医保。在退休时,将南京交的医保转入深圳,与之前在深圳交的医保一起合并吗?并在深圳退休? 我爸爸想在深圳退休,同时还想再南京上班。如果上述这个方案不行,要怎么操作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03
答复时间:
2024-07-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依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的,停止缴费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2023年退休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应满24年;2024年退休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应满25年。 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包含参保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的年限。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规定办理转移的市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纳入累计缴费年限计算。 参保人退休时缴费年限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需要继续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低于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的缴费费率分别为6%、2%。 参保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的确认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执行。更多信息,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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