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市民朋友
留言日期:
2024-07-02
主题:
是否考虑深圳市与惠州市公积金互认工作?
内容:
6月21日,深圳市、中山市两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推动深圳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合作协议》(下称《协议》),以此进一步推动深中住房公积金互认互通、一体化融合发展。深莞惠一体化发展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应有之义,深圳有大量务工人员在深工作,在惠州买房,推动深圳与惠州公积金互认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请问相关部门是否推动相关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04
答复时间:
2024-07-05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7月4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您,告知深圳缴存职工在异地城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相关贷款政策,深圳公积金中心可协助出具缴存证明。经过沟通解释,您表示已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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