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ehx
留言日期:
2024-06-28
主题:
咨询静安社康韦立得报销比例
内容:
已经办理了乙肝慢性病认定,定点治疗医院是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在三院开过韦立得(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美国进口药TAF),一瓶三百多,报销幅度是50%左右。因为医院路途比较远,咨询了静安社康,说韦立得在备案门特,绑定家庭医院情况下,也只能报销七八块钱。但是我记得按照最新的慢性病政策,办理门特在社康绑定家庭医生开药可以报销80%,三级医院(深圳第三人民医院)报销比例是50-60%,请帮忙查下韦立得在社康具体是报销多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28
答复时间:
2024-07-0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二)参保人患除高血压、糖尿病以外的其他二类门特病种的,应当选定一家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支付比例为8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支付比例为60%。参保人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乙型肝炎的,还可以选择其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定点社康机构就医,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经国家医保平台查询,其在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就医药品“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为0.32元/片,按规定予80%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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