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星星
留言日期:
2024-06-25
主题:
关于公积金贷款
内容:
政府你好,我和对象都是深圳户口,现在我自己本人有两个公积金账户,一个在杭州、一个在深圳,目前计划在深圳购房、打算以家庭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108万,如果: 深圳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7万(余额符合贷款要求),但是深圳公积金账户没有在正常缴存(停缴) 杭州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万(余额不符合贷款要求),但是杭州公积金账户在正常缴存 请问这样可以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吗?申请贷款的公积金账户是否一定要正常缴存?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27
答复时间:
2024-06-2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其本人或配偶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向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当月之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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