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郑生
留言日期:
2024-06-18
主题:
立案咨询
内容:
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是一名车主,本月7号跟一名车商约定在车辆停放地点看车,商议车辆报废问题。事前车主询问了需要准备的证件,车商回答只需要车辆行驶证。双方到达车辆停放位置后签了委托车辆注销协议,随后车商告知车主还需要向其提供身份证件照片。因为事前没有说需要提供身份证,车主觉得这样有安全隐患就没有提供给车商,也没有收取车商的微信转账——以上都有微信记录证明,车商也认可。8号,也就是第二天,车商告知车主车辆已经拖走了(车辆钥匙跟行驶证都放在车上),要求车主尽快把身份证信息交给他,在得知车辆被拖走后车主就接收了在微信上的转账,但身份证信息一直拖着没有提供给对方。现在车主以没有办妥手续车商就将车辆拖走为主要问题主张车商全责。是否能得到立案支持?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18
答复时间:
2024-06-1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我局同乐派出所已电话联系您,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后续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局同乐派出所。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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